崔英英,女,汉族,出生于1974年7月,1997年9月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先后在保德县联社会计、财务科科员、业务科副科长并主持业务科工作。2006年借调回忻州市联社信贷管理科,2010年12月正式调入忻州市联社,2011年3月担任忻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信贷管理科科长。自参加信用社工作以来,该同志按照恪守“诚信为本、顾客至上、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担任全市信贷管理科科长以来,带领全市农村信用社深入开展信用工程建设,着力打造农村信用社自己的品牌产品——信用贷款,培育和改善了辖内信用环境,加大支农贷款的投放力度,带动了全市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造福了一方百姓,促进了地方经济的良性发展,树立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的良好形象。与此同时,她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主动向困难学生捐助物资,帮助上不起学的孩子圆“上学梦”,为社会奉献自己的一片爱心。
以信用工程为载体,培育诚实守信的文明乡风民风。长期以来,由于历史、政策、自然等因素影响造成信用缺失,贷款收回率偏低,信贷资产形成较大风险。为彻底扭转这一被动局面,崔英英同志牢牢抓住“信用”这个牛鼻子,狠抓信用工程创建攻坚战,并明确提出在办贷流程上必须坚持“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信贷准则,在信用户评定上,采取了“村两委+信用社+村民代表”组成初评小组,公开评定条件、流程,对评定授信结果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等一系列的措施;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对信用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服务优质的信贷政策,大力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更好地宣传了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相关政策,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农村具有了更为广泛的影响,也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成为农村信用社特有的“信合”品牌;在服务监督上,推行“阳光信贷”,在群众集中片区街道、村镇公布了信贷员名字、照片、联系方式、监督方式和服务承诺,扩大了服务承诺知晓面,做到了“服务对象责任到人、服务范围不留空白、服务满意度接受社会监督”;在每个营业网点的显要位置进行了贷款“三公开”,推行信贷业务“限时办结”制度,设立“阳光信贷服务专柜”和“贷款受理”专岗,设置贷款需求登记簿,敞开接受客户的贷款咨询和贷款申请登记,实现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服务,切实提高了办贷效率和透明度,为客户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在工作开展上,通过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辐射的工作方法,先后以神池、河曲为试点和重点进行推进信用工程,着力培育诚实守信的文明乡风民风,培养有素质、讲诚信的新型农民,使“信用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信用乡镇20个,信用村893个,共评定信用户354850户,投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421437万元,占全市农村信用社贷款总额的17.08%,在贷款总额中占有重要比重,打造了农村信用社特色信贷“品牌”。
完善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努力改善社会诚信环境。根据《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法人客户授信管理办法》,结合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方法的基础上,崔英英同志探索建立城乡信用商户评级授信和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以辖内商户较多的忻州农村商业银行为试点,制定出台了《忻州市农村信用社信用商户贷款指导意见》,开展信用商户评级授信工作,对忻州市区12大集贸市场的2080户商户进行了“扫街式”摸底调查,为136户商户颁发了《商户贷款证》,授信额3652万元,先期为80户商户发放贷款2070万元,深受商户“青睐”。在忻州农村商业银行试点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崔英英同志开始在忻州全辖推广“信用商户贷款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信用市场47个,评定信用商户4158户,授信总额达33414万元。“商户通”贷款推出有效覆盖了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空白,不同中小企业客户群体的信贷服务需求。
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在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授信工作上始终坚持三个准则,即“贷与不贷看信用、贷多贷少看实力、利率高低看贡献”。以“三个准则”为基础,全市农信社理清工作思路,因贷而宜,灵活办贷,既有效防范了信贷风险,又培育了小微企业主“诚信经营”的理念,创优了信用环境,受到客户的好评。
崔英英同志奉行言必行,行必果,用实际行动阐释了“小诚信则大信立”的法则。她视企业为信用社共同生存发展的平台,愿意与企业成为制度共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大家庭。一位信用良好并与信用社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的涉农小企业负责人因为新上生产线,需增加投资,而又担心归还信用社贷款本息后无法及时获得新的贷款,综合衡量后,决定宁可支付农村信用社贷款违约罚息,也不愿意归还贷款。崔英英同志了解情况后,及时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并承诺只要贷款符合相关要求,一定能及其为其提供贷款支持。该企业还贷后,及时向农村信用社上报新的贷款资料,崔英英同志根据该企业信用度、贡献度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等情况为其办理了100万元的低息贷款。几天后当贷款到账后,该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说:“没想到这么快贷款就办下来了,更没想到还享受了优惠利率,崔科长真是守信人,信用社真是我们小企业的雪中炭、雨中伞啊!”
主动帮贫济困,以实际行动回报奉献社会。在生活中,崔英英坚持“饮水思源”,认为企业和个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回报社会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职责。汶川、玉树地区发生地震后,她大力发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回馈社会”的光彩精神,先后四次捐款3000余元以及部分生活物资,献上了自己的一颗爱心。同时,她主动参与“送温暖、献爱心”活动,2013年与五台县一位贫困小学学生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体,并承诺帮扶该同学直至完成大学学业。目前,已捐款1000余元,并为该同学购买书包、书本等学习用品,帮助孩子圆“上学梦”。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崔英英同志多次受到上级以及本单位表彰。2003年被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一等功”,2005年分别荣获省经济普查先进个人、市先进女职工工作者、“五一”巾帼先进个人、县十佳女性和“三八”红旗手,2008年至2011年连续4年被评为市联社评为先进工作者。2011年1月被省联社评为“比学习比作风比技能创优业绩”活动优秀个人,2012年2月被省联社评为信贷规范化管理标兵,2013年被忻州市联社评为先进工作者。